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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北师范大学2018年全日制本专科招生录取工作公告

发布时间:2018-07-13 15:54:40


    为深入落实高校招生“阳光工程”,公平、公正、公开地做好2018年全日制本专科招生录取工作,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,防范招生骗术和中介欺诈,我校特做如下声明:
 
    1.我校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学校面向全国各省(市、自治区)的普通高考全日制本专科招生录取工作,未授权或委托任何中介(培训)机构或个人开展招生工作。
 
    2.我校招生全部为计划内统一招生,志愿填报、录取流程完全按照相应省(市、自治区)教育厅、招生考试部门的有关规定和我校的招生章程进行,不存在任何形式的“计划外”招生。
 
    3.报考我校的考生可以登录河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、河北师大招生官方微信或各省(市、自治区)招生考试部门网站查询相关招生录取信息。
 
    2018级新生《录取通知书》将通过EMS方式寄出,费用由我校统一支付,学校不会夹带任何收费书籍或其他物品,新生不需要支付任何费用。录取期间,考生可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通知书寄送进度。
 
    4.我校按照国家和河北省的有关规定,依法收取学费、住宿费等,收费标准和缴费方式以录取通知书和报到须知为准,我校在招生录取过程中不向考生收取任何其他费用。我校财务处是学校唯一的收费管理部门,中国建设银行是我校指定的代收费机构(建行河北师大收费代码为7100401),请不要向其他银行帐号和个人账户汇款。
 
 
    5.任何中介(培训)机构和个人,若冒充我校招生办公室名义进行普通高考招生或收费,一经查实,将追究其法律责任,涉嫌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惩处。
 
    请广大考生及家长提高防范意识,避免上当受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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