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国教育行政问责的法律文本分析与问责法制的完善
【作者】
田宝军
[1] ;
卫守宇
[2]
【关键词】
教育问责
教育法律
问责体
【摘要】我国建立有包括问责主体、客体、内容、方式和结果的完整教育问责制度.但是缺乏异体问责;问责内容层次偏低;缺乏政治责任和道义问责;缺乏科学严密的问责程序.教育行政问责的完善需要进行法制化建设,扩大教育民主参与与监督的力度,完善问责体系与机制,使教育问责常态化、程序化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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